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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A |
| 基金代码: | 007562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 成立日期: | 2019-10-21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张健 , 彭成军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资产净值: | 数据截至2025-12-31:12,449,649,395.33元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含商业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
| 历任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陈健宾 | 2021-03-03 | 2022-04-14 |
| 袁媛 | 2019-10-21 | 2021-03-02 |
|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0.80% |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0% |
| M≥500万元 | 1000.00元/笔 |
|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 N<7日 | 1.50% |
| 7日≤N<30日 | 0.30% |
| N≥30日 | 0.00% |
| 管理费 | 0.30% |
| 托管费 | 0.10% |
| 销售服务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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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类型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固定收益类投资 | 14,777,575,671.43 | 98.78%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投资 | 126,007,323.39 | 0.84% |
| 买入返售证券 | 28,820,000.00 | 0.19% |
| 其他资产 | 27,896,217.22 | 0.19% |
| 合计 | 14,960,299,212.04 | 100.00% |
| 序号 | 债券名称 | 债券代码 | 投资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 1 | 21农发05 | 210405 | 1,073,314,035.62 | 8.62% |
| 2 | 21进出10 | 210310 | 876,359,890.41 | 7.04% |
| 3 | 21国开10 | 210210 | 549,916,164.38 | 4.42% |
| 4 | 25农发31 | 250431 | 462,161,117.81 | 3.71% |
| 5 | 23国开05 | 230205 | 460,867,956.16 | 3.70% |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财富”)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法律文件(如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可能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风险评级存在差异。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独立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易方达财富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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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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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避险策略基金,避险策略基金引入保障机制并不必然确保您投资本金的安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
4. 如果您购买的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5. 如果您购买的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6. 基金详情、可能面临的特定风险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请详阅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易方达财富提醒您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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